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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日起,由150余名专家和督查人员组成的省级督查组兵分十路,对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、隐患治理等进行督查。
督查为期一年,主要内容是:属于“十关闭”、“十整顿”的矿井,关闭、整改是否落实到位;合法生产矿井,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;被国务院安委办、省政府督查组挂牌督办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等。
相关负责人表示,对检查出问题的煤矿,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,并制定整改方案。整顿期间,必须进行全面巡查,确保煤矿真停真改。一经发现借整顿之名进行违法生产和建设,立即提请政府依法关闭。(记者 郑书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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